外送员遭警卫室保全持铁棍痛殴!高雄市一名34岁林姓外送员,日前外送饮料到桥头一间钢铁厂时,因为换证问题与苏姓保全发生口角冲突,进而发生肢体冲突,苏姓保全不甘被辱骂“看门狗”,气得拿出铁棍暴打林男,导致林男背部受伤,双方互告伤害及公然侮辱罪,警方讯后函送地检署侦办。
林姓外送员表示,4月19日下午2时26分,他送饮料到桥头区芋寮路一家钢铁公司,当时和49岁苏姓保全因为换证问题起口角,自己念了“看门的,不用这么嚣张吧”,没想到引起苏姓保全不满,开始飙出“X你娘”等不雅字眼,他不理会骑车离去,苏姓保全却持铁棍冲出来,朝他背部殴打,在旁一名外送员吓到回头猛看,其他保全看完后转身离去,未加以制止。
林姓外送员拿出验伤单,证明自己当时被打到左胸及背部挫伤,并提出伤害告诉。苏姓保全向警方表示,自己从事保全工作15年,头一遭被人辱骂他“看门狗”,因一时情绪失控,才持铁棍殴打对方,但林男坚持自己说的是“看门的”,双方各执一词,苏姓保全不堪受辱,讯后也对林姓外送员提出公然侮辱告诉,警方受理后依法函送侦办。
律师刘兴业表示,刑法公然侮辱人者,可处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,只要是在让人可听到、看见及知情情况下,对人做出侮辱人格、名誉、尊严的言行就可成立;另“看门狗”有眨抑人格之意,保全须举证对方用该不雅说词,否则恐因证据不足而不起诉。
(中时 )